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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(chēng) |
邕江綜合整治和開(kāi)發(fā)利用工程(北岸:托洲大橋-清川大橋)景觀(guān)工程設計 |
招標類(lèi)別 |
設計 |
招標方式 |
公開(kāi)招標 |
招標代理機構 |
南寧市建昶建設工程監理咨詢(xún)有限責任公司 |
結構類(lèi)型及規模 |
項目沿邕江北岸走線(xiàn),起點(diǎn)為托洲大橋,終點(diǎn)至清川大橋,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河岸整治及景觀(guān)綠化 |
開(kāi)標時(shí)間 |
2016年03月25日 |
公示開(kāi)始時(shí)間 |
2016年03月25日 |
公示截止時(shí)間 |
2016年03月28日 |
中標
候選
人情
況 |
第一
中標
候選
人 |
單位名稱(chēng) |
中國市政工程西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|
項目經(jīng)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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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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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報價(jià) |
0.00 元 |
工期 |
0 日歷天 |
質(zhì)量等級 |
合格 |
第二
中標
候選
人 |
單位名稱(chēng) |
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|
項目經(jīng)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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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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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報價(jià) |
0.00 元 |
工期 |
0 日歷天 |
質(zhì)量等級 |
合格 |
第三
中標
候選
人 |
單位名稱(chēng) |
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(集團)有限公司 |
項目經(jīng)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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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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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報價(jià) |
0.00 元 |
工期 |
0 日歷天 |
質(zhì)量等級 |
合格 |
1、若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(guān)系人對項目評標結果有異議的,應當在公示期向招標人提出,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;若認為招標人答復內容不符合法律、法規和規章規定,請在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投訴受理部門(mén)提交書(shū)面投訴書(shū)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評標結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,公示期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的次日為公示期的最后一天。 |
投訴受理部門(mén) |
南寧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(監督電話(huà):0771-2856750) |
投標保證金的退還程序提示 |
1.非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。《中標通知書(shū)》發(fā)出后,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在3個(gè)工作日內向交易中心提供《非中標人 |
投標保證金退還通知書(shū)》,交易中心應在收到通知書(shū)之后的2個(gè)工作日內辦理非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。 |
2.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。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項目合同后,應在3個(gè)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《中標人投標保證金退還通知 |
書(shū)》,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書(shū)之后的2個(gè)工作日內辦理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