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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(lái)源: 發(fā)表時(shí)間:2019-01-16 15:49:14
受南寧市城市建設投資發(fā)展有限責任公司委托,南寧市建昶建設工程監理咨詢(xún)有限責任公司對南寧吳圩機場(chǎng)第二高速公路工程(城市快速路段)二期交通疏解工程(交通標志標線(xiàn))進(jìn)行了競爭性談判 采購,現將中標/成交結果公告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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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項目編號:NNZC2018-J2-12198-NNJC | ||||||
項目名稱(chēng):南寧吳圩機場(chǎng)第二高速公路工程(城市快速路段)二期交通疏解工程(交通標志標線(xiàn)) | ||||||
二、采購信息公告日期:2019年01月07日 | ||||||
定標日期:2019年01月16日 | ||||||
三、中標/成交供應商名稱(chēng):深圳市博遠交通設施有限公司 | ||||||
地址: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黃閣路天安數碼創(chuàng )新園三號廠(chǎng)房A1501 | ||||||
中標/成交金額:壹佰玖拾叁萬(wàn)伍仟陸佰貳拾伍元壹角伍分 | ||||||
成交標的的名稱(chēng)、規格型號、數量、單價(jià)、服務(wù)要求:南寧吳圩機場(chǎng)第二高速公路工程(城市快速路段)二期交通疏解工程(交通標志標線(xiàn)) | ||||||
評審專(zhuān)家名單:羅建國 李禳 吳青 | ||||||
交貨期/工期:30日歷天 | ||||||
(自公告之日起,五天后自行聯(lián)系代理單位領(lǐng)取中標通知書(shū)) | ||||||
四、采購單位地址:南寧市壯錦大道33號 | ||||||
采購單位聯(lián)系人姓名和電話(huà):顏劍恒 0771-4888658 | ||||||
采購代理機構:南寧市建昶建設工程監理咨詢(xún)有限責任公司 | ||||||
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南寧市民族大道85號鴻達大廈22層 | ||||||
采購代理機構電話(huà)和傳真:0771-5501091 0771-5501696 | ||||||
采購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姓名和電話(huà):李麗0771-5501091 | ||||||
五、監督部門(mén):南寧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 | ||||||
投訴電話(huà):0771-2189091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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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保證金的退還程序提示 | ||||||
1.非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。《中標通知書(shū)》發(fā)出后,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在3個(gè)工作 | ||||||
日內向交易中心提供《非中標人投標保證金退還通知書(shū)》,交易中心應在收到通知書(shū)之后的2 | ||||||
個(gè)工作日內辦理非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。 | ||||||
2.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。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項目合同后,應在3個(gè)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| ||||||
供《中標人投標保證金退還通知書(shū)》,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書(shū)之后的2個(gè)工作日內辦理中標人 | ||||||
的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。 | ||||||